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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拟定增募6.46亿获证监会通过 华泰联合建功

2022-10-20| 发布者: 饶河生活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讯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化微”,603078.SH)昨日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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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讯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化微”,603078.SH)昨日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202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江化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9月16日,江化微发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淄博星恒途松,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前,淄博星恒途松持有公司2918320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1.45%,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5%以上,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淄博星恒途松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41880124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江化微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64621.03万元,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截至预案公告日,殷福华直接持有公司4933.64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9.37%,为江化微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淄博星恒途松持有公司2918.32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1.4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以发行数量4188.01万股计算,淄博星恒途松将持有上市公司7106.3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3.9558%;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福华将持有公司4933.64万股,持股比例为16.6315%。因此,江化微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淄博星恒途松,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综上,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9月16日,江化微发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代表人为於桑琦、姜海洋。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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